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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房地新聞]竹科違建城~金山街 [打印本頁]

作者: 212410    時間: 2014-1-19 03:46 PM     標題: [房地新聞]竹科違建城~金山街

踢爆 竹科違建城3樓加蓋變9樓 4千戶租工程師2014年01月19日  

緊鄰竹科的金山街違建城,違建高達250棟 ,圖中二十五街整排的超大建築,紅色區塊內都是違建。突發中心攝

【突發中心╱調查報導】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新竹科學園區 ,工程師竟住在「違建城」!《蘋果》調查,緊鄰竹科的竹市金山街,竟有250棟、4000多戶違建套房,佔全市一半,最誇張的是原本3層樓的透天厝,竟一口氣增建到9樓。這些套房大多數沒有消防安全設備,一旦發生火警,蝸居在此的工程師恐陷險境。

諷刺的是,過去3年,金山街每年被舉報3、40件違建,新竹市府共只拆了9件,250棟至少要81年才能拆完。對此,學者痛批:「市府態度消極。」



黑心房東撈暴利

1980年完工的新竹科學園區有「台灣矽谷」之稱,據竹科管理局統計,目前園區內共有500家廠商,工作人數約13.2萬人,投資客及金山街當地住戶看上增值潛力,大肆在原本4、5樓公寓加蓋,有些是5樓變9樓,分隔成7至9坪小套房租給竹科工程師,金山街旁新科國中附近甚至有超級大違建,將原本3層樓建築增建到9樓。
房仲指出,因出租的投資報酬率高達7%,業者花700多萬元購下3樓透天厝,再花600萬元增建為9樓,可將原本12間套房增隔為36間,每間以8000元出租,每年淨收350萬元,不到4年即回本,暴利可圖,因此才不顧房客安全大蓋違建。
金山街先前歸竹科管理局管理,從金山一街到金山二十八街,都是業者大肆改建的違建,2008年竹科將管理權移交給市府,市府才發現金山街違建林立。



「檢舉還是照蓋」

《蘋果》日前直擊這些違法套房,發現金山街位於竹科入口介壽路附近,離最近的聯發科,機車車程僅5分鐘,從金山街進入金山七街,不到幾公尺就有2棟正在趕工的違建,其中53、59號2棟違建包住55、57號,遠看就像「凹」字,工人正賣力興建,工地內水電配管已配置完成,樑柱也打掉,裸露鋼筋準備從5樓接合6樓以上鋼筋,要改建成出租套房。
被夾在中間的住戶無奈苦笑說:「新來的鄰居一來就改違建,工人天天敲打,充滿噪音、灰塵,有時工具還會掉到我們的遮光罩,有鄰居忍不住向市府檢舉,市府有派人處理但根本無效,工人照蓋,很無奈啦!」
《蘋果》採訪當天剛好停電,進入53、59號工地大樓一片漆黑,電梯停擺,僅能步行上6樓,又發現樓梯狹窄,只容2人錯身,1到6樓只共用唯一的逃生出入口,沒有緊急逃生燈、消防逃生設施。帶看的仲介還大言不慚拍胸脯保證,消防局有來檢查過,《蘋果》卻沒看到消防檢查紀錄,連滅火器都沒有。



3年來僅拆9件

金山街違建林立未見公權力介入,明顯失職,市府工務處副處長陳永源卻說,市府拆除經費每年僅編列210萬元,颱風期間要拆除掉落物,經費都快花光了,且有些違建屬於高樓,需要吊掛機具拆除,所剩經費根本無力拆除這些既有違建。他表示,現在市府除了執行「即報即拆」政策,也向市議會送「拆除費用屋主自付」案,只要列違建,違建戶就要付代拆費。
據了解,過去新竹市府也曾高編違建拆除預算,但遭議會砍到210萬元,因此以後就只編210萬元。相較於新竹市每年僅編210萬元違建拆除經費,拆除80多件違建,新北市每年編3500萬至4000萬元經費,是新竹市的16.6至19倍,卻可拆8000到1萬件違建,是新竹市的100倍至125倍,新竹市府的行政效率顯然太差,且一半違建都在金山街,3年來新竹市府卻只在金山街拆9間房,離譜至極!



應揭露違建資訊

中華大學景觀建築系助理教授李奕樵昨痛批:「市府態度消極!」他認為,市府未採取即報即拆的手段,至少應公開資訊,告知承租人哪些房子是違建,讓承租人知道住違建的風險;若經費不足,至少也要進行結構性的安全檢測,發掘有公安疑慮的違建,防止民眾入住危險的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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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司法系統~檢察官應該主動分案調查.看新竹市政府相關部門有無瀆職情形

2.監察院也應該分案去調查新竹市政府瀆職問題

3.既然是2008年前是竹科管的.那2008年前的違建舉報就是竹科管理局的責任.拆除費用由他們負擔.法律責任一併調查

但我好奇的是這好像幾年前蘋果日報也有報過.但是新竹市政府根本就是沒有作為.難道要逼民眾去那個附近斷層丟鞭炮.引發地震造成嚴重後果才來追究相關責任嗎?




作者: projason    時間: 2014-1-20 0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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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916275    時間: 2014-1-20 06:05 AM

本帖最後由 ba916275 於 2014-1-20 06:05 AM 編輯

竹科人命不值錢,上班上到爆肝,下班回家還要怕地震樓房崩塌。
政府房主草菅人命!
作者: alexmou0102    時間: 2014-1-20 09:23 AM

本帖最後由 alexmou0102 於 2014-1-20 09:29 AM 編輯

奇怪的是新聞媒體報導完後, 怎鮮少看到官員跳出來痛批或提出限期改善的"政治支票"?
五層樓的地基與結構, 竟然往上加蓋到九層樓,
這中間四層樓的租金收入, 怎沒有政府單位要求將不當得利收歸國庫??
一定要出事後才有政客願意跳出來監督政府的後續改善???

另外~
1. 政府或消基會是否應針對違建的租金收入訂定罰則或退還機制
2. 國家是否應要求民間的租賃契約, 透過地政單位進行登錄備案
3. 國家應教導大家在租賃時應要求房東提供該地的建物謄本
4. 未提供鑑物謄本之租賃契約, 房客可在租約未到期, 於退租前10日內通知房東自行解約, 房東不得以此扣押房屋抵押金...
除了拆違建是漫長的作業等待外, 國家也可以從民事租賃的法規中著手修法來保障較弱勢的百姓

舉中國大陸為案例,
公司行號的房屋租賃契約是需要出租人與承租人共同到政府機關辦理租賃登記, 方得有正式效力,
政府機關除了收印花稅外, 也會確認清楚房屋的建物文件, 產權登記等.
保證租屋的公司行號.
若人民嫌麻煩, 那也應該也要在租賃契約中設定提供之資料來保障租客


作者: 荷蘭ㄟ船醫    時間: 2014-1-20 09:38 AM

台灣不就是
要鬧出人命了
政府才會積極處理嘛~
作者: letmein10tw    時間: 2014-1-20 02:04 PM

竹科金山街別名金山宿舍區
因為有大量違建,才有大量的便宜小套房可供出租
專門租給剛到竹科報到的單身竹科人
在這種供需失衡的區域,你能說只有房東是既得利益者嗎?

作者: ㄎ科ㄎ    時間: 2014-1-20 02:18 PM

金山街這種狀況至少十幾年歷史了,在新竹建築系的教授幾乎人人都在金山街有整棟違建在收租金,更好笑的是實習課直接拉學生去他的工地幫他監工 至於說地基危險云云,其實是還好,大家都準備大蓋違建,反而地基都做得相當扎實。不然臨路透天何需挖地下室?不就是為了做筏式基礎嗎?

主要的問題還是在超量容積,超出原都市計畫道路與公共設施負荷。
作者: banbanhon    時間: 2014-1-20 05:15 PM

三樓變九樓真的有夠扯...
不過台灣的營造技術還真不錯,超載了這樣多還沒出事
作者: andyair100    時間: 2014-1-20 06: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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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son42    時間: 2014-1-21 11:58 AM

那條街的生活品質已經每況愈下了...都為竹科租屋人感到悲哀
作者: hitte    時間: 2014-1-21 05:13 PM

真的是誇張的違建
市政府都裝做看不到嗎
這些違建都可能危害到租屋者的權益和安全呀
作者: troneisse    時間: 2014-1-21 11:25 PM

台灣最大的問題在於媒體沒報  官員就當自己是瞎子
等媒體報料  官員就喊沒錢
然後歡喜放煙火  吃尾牙  領年終
作者: cafox    時間: 2014-1-22 12:43 AM

沒錢也是有個好方法,看是誰建的就用誰的錢扣出來當拆屋費,
既不傷政府荷包,又能執行公權力
作者: chih1222    時間: 2014-1-22 10:59 AM

真的是誇張的違建,新竹市政府應該拿了不少好處吧,要不然怎麼都不處理,不只報一次了
作者: casino_tw    時間: 2014-1-22 09: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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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lalawa    時間: 2014-1-25 02:28 AM

我常在竹科出沒,新聞中的房子當初在加蓋時我就看到了,不是建築業的我都能一看就知道是大違建
,明明三層的透天卻能加蓋6-7層上去,當地的政府單位卻視若無睹,只能懷疑是否有包庇的現象.

作者: ladions    時間: 2014-1-25 04:06 PM

有什麼辦法...現在根本沒啥竹科新貴了...一間小小的套房就要價6~7千元租金...現在一天做12個小時...一個月雖然月入3~4萬...但把時間扣一扣其實跟一般打工族來說差不了多少...也沒錢買房子...只好住在違建裡
作者: 8232syk    時間: 2014-1-25 04:24 PM

利字當頭的話
這些事情都一樣不稀奇
之前有MTK的同事就說過了XD

作者: 希非爾斯特    時間: 2014-1-26 01:36 AM

那...不是給人住的吧?....921再現?
作者: childk    時間: 2014-1-26 12:06 PM

新竹市政府再那附近蓋個 社會出租宅。

出租給工程師不就好了嗎?


作者: 虎爺來了    時間: 2014-2-17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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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mou0102    時間: 2014-2-18 05:09 PM

虎爺來了 發表於 2014-2-17 11:30 PM
這就是妙的地方  你說國家  該做的事  沒錯  很多國家該做的事  卻都沒做
跨年辦晚會   元宵辦燈會  放煙 ...

這問題雖然我並非官方單位可以回覆,
但政府單位可能會說: 我是給魚竿(刺激消費與養活攤販)而非給魚肉(照顧人民),
只能說~~ 政府的"部分"行為讓人民無感.

不過講真的, 沒有跨年晚會, 燈會, 敵對政黨也會跳出來批評政府沒有顧及到老百姓, 沒有拼觀光,
一切都是政黨惡鬥下, 隨時都能為執政方扣上帽子.
這也是台灣的民主奇蹟之一
作者: ho1207    時間: 2014-2-27 11:50 AM

政府又不是一天形成,
公杈力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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