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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恩師控告侵犯著作權 吳青峰遭北檢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kissinger329    時間: 2020-2-24 03:57 PM     標題: 恩師控告侵犯著作權 吳青峰遭北檢起訴

大紀元新聞網
更新: 2020-02-24 3: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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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台灣樂團「蘇打綠」主唱青峰,其前經紀人林暐哲因不滿他違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公開演唱未授權的音樂著作,而到台北地檢署(以下簡稱:北檢)提告。北檢認定青峰違反著作權法,今(24)日將他及所屬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起訴。

而同時被提告的吳青峰母親、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負責人廖碧珍,檢方認為她僅是掛名負責人,獲不起訴處分。據中央社報導,檢方調查指出,吳青峰於2008年8月間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合約期間,吳青峰所創作的詞曲等音樂著作均專屬授權林暐哲音樂社,如果未於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以書面方式提出反對,合約自動繼續延長1年。

檢方表示,吳青峰於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通知林暐哲音樂社將不續約,林暐哲音樂社在去年4月2日、4月9日以存證信函告知吳青峰,因為吳青峰未在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提出反對,合約仍然有效。
檢方指出,吳青峰去年未經林暐哲授權,即公開演唱7次《太空人》、《巴別塔慶典》等歌曲,以及發行5張專輯的作法,已違反著作權法,今依法起訴。

責任編輯:黃珊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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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對於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的重視風潮越來越興盛,因此在做許多關於這方面行為前,建議還是要多了解法規,以免觸法。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2-24 05:03 PM

等判下來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該爽早就爽完了。
作者: jh30113    時間: 2020-2-24 09:05 PM

等結果出爐,新聞熱度已消失,沒人在乎
作者: wjhuangf    時間: 2020-2-24 09:35 PM

哇,怎麼會這樣,到底是發生甚麼事ˇ?讓師徒間反目?
作者: issuu    時間: 2020-2-24 10:11 PM

人紅了 是非就多
但不可否認的 吳清峰也很有才藝
作者: hayato1008    時間: 2020-2-25 10:30 AM

這件事情真的是真假難辨
不過還是覺得很多地方都怪怪
作者: jackalpni    時間: 2020-2-25 11:42 AM

這種藝人界的藝聞真的見多不怪
為了各自利益互告互咬...無聊
作者: rambohappy    時間: 2020-2-25 06:13 PM

法律問題真應該請教律師或法律顧問

有很多人,一時不察,誤觸陷阱,待解決後,也自然從市場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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